“感谢执行干警帮我们要回了辛苦钱!”7月29日,董某某等19名农民工打电话给广河县法院执行庭,对执行干警表达感激之情。
张某某雇用董某某等19人在其承包的某建筑工程务工,工程完工后,张某某只支付了少部分工资,其余14.7万元一直推托不付。董某某等19人分别将张某某起诉到广河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仍不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得知张某某承包的另一家公司的工程中尚有11.4万元未获支付,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愿意协助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及时前往划拨案款,并联系申请人董某某等19人发放了11.4万元工资。
随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将张某某拘传到法院,由于张某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7月23日,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将3.3万案款交付法院,执行干警联系申请人领取了执行款。至此,张某某拖欠19名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全部执结。(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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