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清明节临近,群众祭扫出行活动日渐增多,明火祭奠范围加大,天气干燥,极易引发山火。加之春耕生产,群众焚烧垃圾秸秆现象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针对这一情况,东乡县公安局履行防灭火职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巡逻巡查、教育劝导、普法宣传等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强化火情监控,切实维护清明节期间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领导带头 压实责任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马进虎等局领导深入重点区域,全面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部门牢牢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尽心尽力抓实抓好。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教育群众清明期间文明祭扫,警示群众自觉注意森林防火安全。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乡镇、村社、派出所、森林公安和林草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不间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排查隐患,落实整改,降低风险。
全警动员 巡防宣教
组织民辅警开展全域巡逻,深入辖区林区林地、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护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知识,发放防灭火宣传资料,宣讲防灭火知识,教育群众严禁私自焚烧垃圾秸秆,不断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护林防火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组织民辅警在山林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检查防火措施落实。
加强值守 快速反应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响应和值班备勤,强化训练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科学组织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和火情蔓延。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