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送达中心在送达过程中成功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督促被告当场履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获得当事人一致肯定。
案件介绍
被告张某承包了位于永靖县某防水工程,2019年4月,雇佣原告李某和孔某为其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张某未向二原告支付劳动报酬,且拖欠两年之久,双方就此引发纠纷。二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3年8月将张某诉至永靖法院。
办案经过
永靖法院受理此案后随即进行法律文书送达,因电话无法联系到被告张某,9月6日,送达中心干警通过张某的身份信息前往其户籍地址东乡县河滩镇某村了解情况,经多方打听,最终联系到了张某。干警向张某说明了案情并耐心释法明理,张某逐渐认识到拖欠劳动报酬的做法确实不妥,同时也体会到了农民工的不易,最终张某一次性给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和诉讼费共计4050元。
民之所望,司法所向。永靖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时化解,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为民的温度。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