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增强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改造教育,近日,临夏市红园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民法典》。
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法》颁布的亮点进行解读,重点学习了《社区矫正法》总则、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章节内容,对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规定进行了一一解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以及可给予的处罚进行了强调。
学习中,工作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随后,重点解读了禁止放高利贷、设置离婚冷静期、免费搭乘顺风车、参加文体活动“自甘风险”、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馈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会议要求所有在矫人员回去后利用闲暇时间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监管,为今后努力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打下良好基础,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