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更好地体现司法便民服务理念,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陈井法庭、王台法庭在永靖县东山、西山片区同步开展巡回审判。
巡回法庭上家门
陈井法庭干警前往关山乡南堡村当事人家中,采用“上门服务”的方式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据了解,原告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柳某盛签订《联保借款合同》,被告柳某亮为保证人,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发放贷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永靖法院。
经庭前走访,二被告系父子关系,被告柳某亮身患疾病常年乘坐轮椅,行动极其不便,无法到法院参与庭审。考虑到被告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进”被告家中,通过“背包法庭”巡回审理此案。在简易但庄严的巡回法庭上,庭审活动依照程序正常开展,经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充分的陈述、辩论和举证等环节,庭审顺利结束。
巡回法庭进乡村
王台法庭在永靖县新寺乡段岭村党群服务中心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该案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育有一子。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渐淡化。婚生子现与原告共同生活,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诉至永靖法院请求准予离婚。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实现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承办法官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有关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法官当庭宣判不准离婚。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变为活跃的普法课堂。旁听村民纷纷表示,巡回法庭开到村委,让村民不用出村就能感受到庭审的氛围,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为群众奉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