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夏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修复受损婚姻家庭关系,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在解决家事纷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注重工作理念的转变。该院严格按照最高院提出的家事审判理念“三个转变”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案件审理法官从机械的财产纠纷审判思路向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适当干预的审判思路转变,从偏重财产分割、财产利益保护的审判理念向更加重视身份利益和人格利益的审判理念转变,从单纯强调审限内结案向为彻底化解家庭纠纷和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提供条件转变,为稳妥慎重处理家事纠纷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注重和谐氛围的营造。该院在院机关设立了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法庭,对双方当事人的称呼由“原告、被告”改为“丈夫、妻子”,并购买了儿童玩具,对法庭软硬件设施、法庭文化进行了升级改造,辅以家和万事兴家风文化墙,传播孝、礼、让、德为主题的传统故事,赋予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内涵,凸显家庭文化元素,营造柔性司法环境,体现人性关怀,以帮助缓和家事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家事纠纷平和化解。
注重方式方法的柔性。该院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和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女法官、女法官助理、女书记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运用柔性司法手段努力化解家事矛盾纠纷,针对临夏县是农业大县的实际,探索开展了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家事调解、法官与村级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共委托、联合开展家事调解20件(次),使一些矛盾特殊的婚姻、赡养、抚养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推行1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纠纷产生的原因、矛盾激烈程度、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对离婚案件设置1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法官主动了解当事人的情感变化,并予以疏导、教育,让当事人有一个慎重考虑的缓冲时间,防止冲动离婚造成情感伤害。
注重制度机制的创新。该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推行了《离婚证明书》制度,与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便于当事人在办理再婚、复婚、户口迁移、不动产权过户登记等事项时使用离婚证明书,既保护了离婚当事人在涉及相关身份关系民事活动中的个人隐私,也便于携带保管。今年以来,为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明书380余本。对一些涉及赡养、抚养关系的案件,为便于当事人诉讼,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村社、开到当事人家中,就近邀请村“两委”成员、贤达人士参与案件评判说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起,防止申请人再次受到伤害。
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该院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法官深入乡政府、村(社区)、学校,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的宣传。结合法院开放日,组织广大妇女、学生旁听审理家事案件,使其感受法庭的庄严、法律的神圣,激发广大妇女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自我维权和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