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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法院:坚守初心担使命 维护公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4-02 10:44:04    来源:东乡县委政法委

  3月28日,周某华将一面印有“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东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感谢东乡县法院执法为民,心系百姓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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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5日,被告人田某某驾驶宁AC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永靖县驶往临夏市,行驶至折达公路河滩段时,将宁AC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停放在路边停车带熄火休息,在休息过程中,车辆向前溜车将路边摆摊的马某某撞倒后碾压,经临夏州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田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害人家属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12.7万元。该院依法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华、周某、周某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3.8万元。

  宣判后,大地财产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2月21日,州中院依法维持原判。3月7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法官对接、督促,3月28日,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将赔偿款93.8万元主动履行。为了表示对办案人员的谢意,周某华将锦旗送到了东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今后,东乡县法院将继续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立足工作实际,发挥审判职能,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通讯员 唐仲祥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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