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康乐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苏宏伟主持,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讨论通过了县委政法委《关于调整康乐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的报告》;对县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两起案件进行了逐案审核,本着学习、交流、规范工作的原则,大家对救助案件边审核边交流,一致通过了提交会议审核的救助案件。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对符合条例的及时救助到位。政法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抓此项工作,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握好司法救助的原则和要求,规范救助程序,强化审核把关,准确把握救助的范围、条件、金额发放标准,确保救助资金有效利用,要建立和完善救助档案,对司法救助案件制定详细台账,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科学规范。在司法救助发放过程中,要把司法救助和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信访事项结合起来,让司法救助政策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