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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11-03 10:59:21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11月2日,广河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肖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拟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志华主持,特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以及受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数额、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意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及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情况,随后与会听证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及是否应予相对不起诉,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发表了意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案件承办人拟处理意见,并提出加强对张某某、肖某某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的建议。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案件经过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依法作出了对张某某、肖某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会后,参会人员表示,县检察院举办公开听证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讯员 马向明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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