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切实提高遵纪守法、认罪悔罪意识,不断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3月18日下午,临夏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总结了近期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无故不按时参加教育学习给予警告、训诫的决定进行集中通报,以身边案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服刑态度、提升服刑意识,珍惜现在的生活;二是按时报到,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三是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每日在管理微信群发送实时位置;四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随后,带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继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的重点内容,使社区矫正对象对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再次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纪律,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讯员 吴晓娟)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