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广泛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3月4日下午,临夏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法治服务志愿者联合市公安局、市交警队、市司法局法治志愿者在实验小学开展春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暨法治交通专项报告会,全校师生共计600余人参加讲座。
临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长福律师结合同学们的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的人格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及民事行为能力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形象地阐释了《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所具有的深远意义,引导青少年自觉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同时对《刑法》、《宪法》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简要讲解,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影响,帮助同学们有针对性地理解法律规定。
除外,交警队和公安局的同志就文明行为、安全隐患、遵守交通法规及《刑法修正案(十一)》做了讲解。
此次“法治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校师生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在全校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对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 吴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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