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政法要闻 >  正文

《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11月施行 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将更加便捷

发布时间:2024-10-10 09:44:20    来源:法治甘肃网

  9月29日,我省公布《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据悉,《工作规定》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全国首部新制定的行政复议地方立法,将成为推动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工作规定》共六章六十条,包括总则、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以及附则。在申请和受理环节,坚持“应收尽收”理念,细化了受案范围,拓宽了申请途径,为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在案件审理方面,坚持“应调尽调”原则,确定了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范围,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最大限度运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决定执行方面,运用有效手段,强化了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监督的执行,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了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得到有效保护。在办案保障方面,对经费、场所等作出了规定,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必要条件,创新规定了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保证了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