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包括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相关规定,广河县公安局决定开展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
(二)严禁面包车、普通客车、摩托车超员载人;
(三)严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和其它客运车辆;
(四)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五)严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六)严禁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面包车、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将加大整治力度,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严查严惩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各类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留违法车辆,并对违法驾驶人给予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通讯员 苏军)
特此通告
广河县公安局
2020年4月4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