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18)甘2923执489号案件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了对王小明的执行悬赏公告。2020年11月13日查明被执行人王小明处于服刑期间,现决定对王小明的执行悬赏公告予以撤销。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