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治临夏市行政区域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交通参与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临夏市行政区域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车辆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私自开挖道路、妨害交通安全。
三、严禁大型货车、工程车不按主管部门许可的路线、时间段在道路上通行。
四、对违反上述通告内容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给予行政处罚。
五、鼓励公民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超员客车、报废车辆,出租车随意变更车道,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逆行,驾驶“冒黑烟”等排放超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可拨打110或6322599进行举报,也可以将证据图片、视频在“临夏市公安交警”微信平台公众号进行举报或到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进行举报)。
呼吁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警民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