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整治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结合临夏市目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开展临夏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整治重点
1、出租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加塞、随意停车载客、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公交车不进站。
2、工程车及农用车违反限行规定在限行路段通行、农用车载人及无牌无证、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冒黑烟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3、电动车违法载人、无后视镜、外卖快递车辆逆向行驶、闯红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4、非机动车逆行、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5、查处违法停车、酒后驾驶、客车超员、遮挡号牌、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工作措施
1、设立检查点,将通过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犯罪夜查行动。
2、查获营运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运输企业下发《道路交通隐患通知书》,同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3、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914电台、电视台、微信平台、微博、今日头条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
4、凡发现道路上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客车超员、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出租车随意加塞、逆向行驶、“冒黑烟”车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民可以拨打110或6322599进行举报,也可以将证据图片、视频在“临夏市公安交警”微信平台公众号进行举报或到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进行现场举报。
5、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处罚,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的一律移送起诉,对党员和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一律通报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
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