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市委政法委摸排审核、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拟授予“临夏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孟旭旭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临夏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
二、拟表彰对象及先进事迹
孟旭旭,男,汉族,199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在部队服役,2011年12月至今在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现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2018年9月3日,临夏市连续降雨,大夏河水暴涨,15时30分许,执勤交警孟旭旭巡逻时,接到群众求助称:“有人跳入大夏河中,赶快营救”!孟旭旭和同事迅速赶到大桥头,看到一名群众被大夏河水从上游冲到大桥头底下河中央,搁浅在一块浅水地带,情况十分紧急,随时都有被河水冲走的危险。于是,同事用绳子将孟旭旭降到河堤,孟旭旭艰难淌到河中央,将落水群众抱紧往河边拖,两人一次一次的滑落,又一次一次的站起……终于拖到了河边。随后,在赶来的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及周边群众的帮助下,把落水群众救上了岸边。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学习孟旭旭见义勇为先进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良作风,汇聚社会正能量,为建设幸福美好临夏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930-6310804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市政府统办楼922室
邮政编码:731100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