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委托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现就东乡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来院的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否则不能进入法院。为避免人员聚集,暂停现场旁听庭审,需要旁听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甘肃移动微法院线上渠道提交、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提交或邮寄提交,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接触,降低风险。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以致无法按期来院参与庭审的,可申请延期审理。
四、涉中高风险地区相关诉讼活动应优先使用跨域立案、互联网庭审、异地委托、网络查扣冻等方式线上开展,原则上暂缓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诉讼参与人予以理解并配合。
五、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公布调整后的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为诉讼参与人和来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本通告从即日起实施。正常诉讼活动的开展,本院将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另行通知。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电话或本院立案庭电话(7124193)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通讯员 唐仲祥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