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47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刘方东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刘方东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刘方东,男,生于1979年9月10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岘塬镇刘家村三社139号。公民身份号码622923197909107516。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4155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方东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8089302378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48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鲁红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鲁红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鲁红,女,生于1979年9月30日,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北路1号楼1单元101室。公民身份号码620121197909306920。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4325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鲁红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7709309997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甘2923执悬49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李炳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炳故意规避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李炳,男,生于1989年8月25日,汉族,住甘肃省临夏市团结路48号。公民身份号码62290119890825051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205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炳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3%。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17709309997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