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逐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23 08:34:15    来源:临夏政法网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有序做好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7日起,逐步恢复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预约了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受疫情影响而取消考试的学员,其原有的考试预约后台排序不变,本次取消的不计入考试次数。

  二、近期需参加考试的学员,请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g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重新选择考试日期预约考试。

  三、需要办理恢复驾驶资格的群众请于2020年4月27日起前往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中心办理,需要满分学习的群众请于2020年4月27日起前往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

  四、对于学习驾驶证明已过期及即将过期的学员,我们将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自动顺延有效期,请根据通知及时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g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重新选择考试日期预约考试。

  五、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学员安全参加考试,现阶段考试名额的投放采取减少当日数量、增加考试场次的方式进行,五一假期期间将视情况增加考试场次。

  六、请参考学员配戴口罩,服从考试员及考试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经体温测试正常,无感冒症状方可参加考试,我们将对考试场内部环境、电脑考台、屏幕、键盘、鼠标等设施实时消毒。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