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靖县司法局作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精心指导下,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做到了“一个建立”、“两个结合”、“三个机制”、“四大成效”,概括为“1234”。
“一个建立”就是成立了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个机构是副科级建制,人员编制为6名。副科级建制的法律服务中心是全州唯一的,全省也没有几个,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我们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
“两个结合”就是公共法律服务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结合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
“三个机制”里面第一个机制是新时代法治宣讲机制。县级层面成立了四个法治宣讲组,分别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个宣讲组,人员由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和律师组成,主要任务是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宗教场所、企业、家庭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第二个机制是就是新时代人民调解机制。目前全县共设立各类调解组织157个,人民调解员981名,给每一个乡镇确定了一名联系律师,指导本乡镇人民调解工作。2019年以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50余件;第三个机制就是新时代法律顾问机制。县政府聘用13名法律顾问,给135个村分别确定了一名法律顾问,做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去年以来,共审核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70多件,为各级政府、县直部门、村居提供法律顾问600多件次。
“四大成效”就是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四大成效:一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多元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贯彻和发扬;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去年以来,共援助400多件,援助经费达37万元,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困难;四是为平安永靖和法治永靖建设提供了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