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用心调解,解决了我的烦心事。”8月20日,康乐县某工程设备租赁公司负责人给县法院打来电话,对法官通过调解为其追回租赁费表示感谢。
近日,康乐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受理了一起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设备出租方,被告在租赁设备后未按约定及时给付租赁费用,于是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款。了解基本案情后,主审法官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该案。考虑到最近正处于农忙时节,于是上门开展调解,并指导原、被告通过手机登录调解平台在线参与案件调解。通过法官努力,最终双方当事方顺利达成了还款协议,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康乐县法院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方便群众就近诉讼、便利诉讼,采取巡回办案、现场调解等方式,积极打造“移动微法庭”,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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