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5月23日,和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来到和政县城关镇咀头村村委会,依法对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当地部分干部群众旁听了此次庭审。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25日,原告马某父亲在工地务工时不幸意外死亡,当时马某出生八个月。马某父母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事发后马某由其母亲带至青海娘家抚养。二被告是原告马某的爷爷奶奶。原告父亲去世后二被告同施工方达成《赔偿协议》,获得死亡赔偿金67万元,后又获得困难帮扶资金3万元,共计70万元。二被告将上述款项全部占有,原告马某迟迟未分到自己应享有的份额,在多次向二被告索要未果的情况下,遂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父亲死亡赔偿金中自己应得份额40万元。
庭审过程
庭审现场,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厘清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法明理,二被告均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原被告系亲属,在庭审过程中二被告多次透露出对原告的思念之情,承办法官感觉到有调解成功的可能,于是在兼顾情、理、法基础上,当庭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原被告亲情得以延续。
当天下午,二被告来到和政县人民法院,一次性履行了调解书中的全部案款,总计19.5万元。
现场普法
巡回审判过程中,法庭干警结合案件事实向在场的干部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放了宣传资料,并对旁听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下一步,和政县人民法院还将坚持把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生动的法治宣传,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