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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07-02 04:42:07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提高不捕、不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7月1日上午,东乡县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对马某某(女)涉嫌诈骗案是否适用不起诉、马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不捕复议案件是否维持或改变进行公开审查评议,这是该院首次采用公开审查方式对拟不捕复议维持、不起诉案件组织的听证会。会议由副检察长马文吉主持,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马某某(女)涉嫌诈骗案和马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不捕复议从犯罪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认罪认罚、从轻减轻等情形和拟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从案件起因、侦办过程及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复议意见等角度进行了说明;律师代表从证据链条形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发表了监督意见,一致认为县检察院对这两起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法律适用适当,听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案件处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意案件承办人的意见。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凌云表示,今后该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审查听证会等形式以案说法,让办案人员、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规范和保障公开听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听证常态化、制度化,使检察权置于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之下,打造阳光检察,保障司法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讯员 韩启文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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