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临夏公安交警“美丽乡村行”走进乡镇村社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深入群众住所,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与群众亲切交流,向他们讲解驾乘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安全知识,以“一盔一带”、“拒绝酒驾”和“守法文明出行”告诫村民们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超员、不开报废车,提醒村民农忙时节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防止因一时疏忽造成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到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教育针对性。
农村交通安全提示
1.在农村坑洼、碎石等障碍物较多的道路驾车,行驶速度不能过高,否则车辆振动加剧,不仅造成车辆机件损坏,而且直接威胁行车安全。遇到路口、村镇时更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2.在乡村道路驾车,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3.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集中注意力,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农村道路坡陡、弯急、路窄,驾车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占道行驶,遇视距不良路段时要及时鸣喇叭,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5.在农村地区,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要做到“六不要”: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车辆、不要超载超员、不要客货混装、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