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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送法律下乡活动走进马家堡镇

发布时间:2020-06-05 07:07:20    来源:临夏政法网

  本网讯(通讯员 邓仲祥)5月29日下午,由和政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信访局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培训团,走进马家堡镇,对全镇村社干部进行了能力提升培训及送法律下乡活动,培训会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康霞带团主持并讲话;马家堡镇党委书记康旭作了讲话。
  康旭说:既然当上了社长就要干工作,顾全大局,履行好义务。在社上有矛盾就要调处,对事情反映要逐级上报,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要把问题拖大。社长把老百姓的政策宣传好,这次贷款问题,社长首先要了解政策,再向老百姓讲清楚;今年的养老金,各社长抓紧收缴,要6月底交清。社长有五项职责,今年作用发挥好的,我们进行表彰奖励。
  康霞指出:去年,全县推行创建了“五聘任一承诺”工作体系,即采取各行政村支书、村主任负总责,县公安局聘任社长为社级联保联防治安户长,县司法局聘任为首任民调员,县民政局聘任为农村文明新风理事,县信访局聘任为首任信访接访员,县应急管理局聘任为应急前哨信息员。
  康霞强调:各社长要全面负责本社内的治安防控,负责化解本社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力争将矛盾解决在社一级;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能解释的解释,劝解的劝解,不能解释的代群众向有关部门和上级组织汇报解决,严防越级上访的发生。
  康霞要求:各社长要多做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弘扬向上向善、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县民政局李晓玲从婚姻家庭问题开始培训: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县司法局王建杰从人民调解员指责义务开始培训:通过“亲友帮、群众劝、干部调”,社长坚持抓早、抓小、抓及时,利用各种调解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社长对农村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逐一入户调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一般矛盾纠纷、重点矛盾纠纷、重大矛盾纠纷的分类,建立台账,逐一化解。
  县公安局马丽萍从社长被公安聘为治安户长培训:社长也是“矛盾纠纷调解员”,对发生相邻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及时帮助化解,防止小矛盾、小纠纷演变为大问题或严重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处罚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震慑制止家庭暴力,但不能从源头或根本上杜绝此类社会矛盾。因此,防止家庭暴力,化解社会矛盾,既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也需要各位治安户长的积极参与。假使在夫妻双发生矛盾后,我们的治安户长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参与调解,也许诸多问题能在矛盾激化前得到处理,就能避免许多社会问题。
  县信访局姚兰琴从信访方面开始在培训:信访事项的提出,主要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没有事实根据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县应急管理局李登魁从从自然灾害开始培训谈起: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高温、雨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根据全县地质地理、气候条件、植被覆盖和文献记载等情况,该县有发生地震灾害的可能性,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生冰雹等气象灾害,易发生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等灾害,农历七八月间农作物易受秋涝灾害,易发生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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