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夏市检察院院党组全面扛起主体责任,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根据省州市关于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紧扣工作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推进,确保专项行动有序稳步开展。
坚持紧跟上级精神,在组织领导、强化保障上下功夫。
贯彻从严要求,加强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是做好思想发动。院党组自觉把专项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检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2次召开院务会,传达学习市委和省、州院关于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研究推进工作。及时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再次传达学习市委及州院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对专项行动进了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引导全体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参与专项行动的行动自觉。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其他部门共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党组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主题教育进行安排部署、总体谋划,并带头参加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等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自负责的良好局面。三是做好谋划布局。根据市委和州检察院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按照专项行动每个阶段,制定安排表,明确时间表和任务书,细化任务,硬化措施,做到按表推进、环环相扣。
坚持学深学透,在融汇贯通、学以致用上下功夫。
守初心、担使命,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把理论武装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龙头作用,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单位、党支部、部门、党小组及个人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党性锻炼、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形势下新战略及《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用好用活学习强国、甘肃党建、中检网等网络平台,自觉对表对标,深化思想认识,形成行动自觉。将正反面典型教育贯穿始终,采取上廉政党课、发送廉政短信、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让全体干警学习有榜样、心中有镜鉴。强化学以致用,各业务部门利用例会时间开展案件讨论、入额检察官开展案件研讨等形式,对所学内容进行再深化、再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
坚持紧贴实际,在自查自纠、求真务实上下功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坚持问题导向,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针对《方案》中所列的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重点案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根源,为整改落实提供精准靶向。一是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结合省院部署的自查自纠工作,精准对照《方案》中所列的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司法方式、执法司法能力等四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不文明等问题,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共查找到问题18条,经梳理为8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逐一销号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整改到位。二是对排查整治的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对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210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其中对省委政法委、省院要求排查整治的42件重点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对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逐案形成自评报告,并责令承办人限期整改。
坚持整改整治,在真抓真改、立行立改上下功夫。
做好整治“后半篇文章”,关键在整改。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边学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存在的执法理念方面的问题,侧重“忠诚”意识的养成,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持续加压,通过研讨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规范执法司法、公正执法司法的思想根基。针对执法公信力方面的问题,侧重“规范”意识的养成,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支部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以“为民、务实、清廉”、《常怀敬畏之心,用柔软谦和的态度努力前行》为题,结合典型案例为全体干警上廉政党课,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凝聚为检察事业共同奋斗的思想共识。针对执法司法方式方面的问题,侧重“为民”意识的养成,纪检组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全体干警特别是窗口部门、刑检部门干警在接访、办案中的履职情况、检容风貌、文明用语等进行常态化督察,严格规范执法办案。针对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侧重“学习”意识的养成,通过组织实施以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每周集中业务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讲促学的标杆作用,引导干警让学习充电成为日常工作和行为习惯,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全面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办案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