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强化办案主体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东乡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近日,东乡县检察院针对2020年1至11月份不起诉案件,由评查小组随机抽取30件,结合纸质案卷材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卡填录是否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流程节点是否实时推进等全面开展评查。
1月4日上午,东乡县检察院召开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对东乡县检察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凌云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全体参加会议。
马凌云传达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化月”行动方案》及《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并针对不起诉案件专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办理、法律文书制作、统一业务应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做了原因分析。
马凌云对案件办理及业务监管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各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要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能够补正的及时补正,对于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二是员额检察官要主动带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准确掌握司法办案所必需的知识和要求,理清办案思路,厘清工作职责,提高办案组的司法素养和综合能力;三是各检察部负责人要敦促每一位干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树立“公开、公平、公正”和“理性、规范、平和、文明”的执法观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公正司法;四是办案部门和综合业务部要共同更新办案理念和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工匠精神”,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案件办理结果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把“以办案为中心”“打造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落实到位,推动本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讯员 田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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