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平安东乡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州安排,经县委4月14日研究,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东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平安东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了平安东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县委书记、县长为平安东乡建设领导小组双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平安东乡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和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为平安东乡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30个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平安东乡建设重要事项的解决;组织县域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平安东乡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平安东乡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平安东乡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平安东乡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平安东乡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对一个时期的平安东乡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平安东乡建设重要事项的参与、协调解决;实施县域社会治理,全面推行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构建平安东乡建设责任体系、治理体系、监督体系;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平安东乡建设的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平安东乡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落实平安东乡建设的各项措施;组织实施平安东乡建设年度考评,提出平安东乡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的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贯彻执行;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办理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通讯员 马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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