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临夏中院通过全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系统,在东乡县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室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对马某某等三人犯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了死刑复核提讯。临夏中院全程提供视频对接联调、提审场所、安全保障等服务,实现了死刑复核远程提讯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无缝对接。
临夏中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远程视频提审死刑犯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刑事团队、技术处和法警支队等部门分别负责衔接、视频联调、场所配备和安全保障服务,并提前三天组织相关干警前往东乡县法院沟通协调提讯及押解路线相关事宜,查看视频会议室及视频设备调试状况。
远程视频提审时,审判法官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仔细倾听被告人的每一句陈述和辩解。通过屏幕,双方清晰可见,音频传输稳定顺畅,对话准确无误跨越时空及时传送,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提审结束后,最高法院书记员将现场讯问记录通过传真及时传至东乡县法院,由临夏中院书记员打印向各被告人宣读笔录并核对签名,该签名确认的笔录,通过传真,再度传给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法官。
被告人马某某、白某某、白某某某犯运输毒品罪被临夏中院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某某、白某某提起上诉,后经甘肃省高院二审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死刑复核。(通讯员 杨占林)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