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洁于2005年9月至2011年6月先后就读于甘肃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取得了法学双学士学位,在校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并被评为甘肃省“三好学生”。2009年底参加基层政法公务员考试,考入了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如愿成为了一名检察官。从检十余年来,多次被广河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通过努力学习,于2017年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2018年6月被国家禁毒办、国家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热爱,马玉洁不断超越自我,攻坚克难,切实履行了一名基层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展现了检察官的风采。
矢志不渝爱检察 用心工作显温情
马玉洁一参加工作后,就分配到了公诉科,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上。从第一次拿到案卷时的惶恐不安、无从下手,到现在的游刃有余、临危不惧,该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严格审查每一起案件,尤其注重对影响案件定罪量刑证据的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十余年来,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均被做了有罪判决,提出抗诉两件,均被法院改判。
在办理一起发生在1994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马玉洁通过仔细审查案卷,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亲属的沟通与协调,被害人亲属明确表示希望对马某某从轻处罚,对其表示谅解,被告人也积极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双方系亲属关系,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且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马玉洁依法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理。最终法院采纳县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7年。之后,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联名向我院送来一面锦旗,以表示感谢。马玉洁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对待案件应铁面无私,不为利益所诱,对待人性应常怀悲悯之心,侠骨不失柔肠,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使天理彰显,让国法权威,用人情温暖人性,让每一个公民都体会到公平正义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用爱守护花蕾 关怀未成年人成长
在办理一般刑事案件的同时,马玉洁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
17岁的马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因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文化程度低,又对马某某缺少必要的监管,上完小学后他就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结交了不少社会闲散人员,之后便一时糊涂盗窃别人手机,被刑事拘留收押在看守所。在讯问时,她用自己专业的素养和女性特有的温情,让马某某慢慢放下戒备,他的态度从不安转为信任,从抵抗转为配合,最后流泪供述了所有犯罪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综合考量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马玉洁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提交县检察院检委会决定对马某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马某某表现良好,考察期满后,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最终,马某某获得了“新生”,他懂得了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马玉洁说:“ 像马某某这样的案子还很多,看着这些孩子重获新生,我深深感受到检察官肩负的神圣使命,认识到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愿用满腔热情去挽救一个又一个迷途的少年。”
伟大的法学家孟德斯鸠说过:“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为了让法治的声音穿越时间,抵达犯罪前面,让它在课堂上响起,让它伴随着每一个法律人的谆谆教诲传遍所有孩子的心里,马玉洁通过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乡镇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方式,用生动的法律语言从养成良好习惯、抵制不良诱惑和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安全等方面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未成年人心中播下一颗颗法治的种子。
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秉公执法深得民心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检察官,马玉洁怀着心底最深处的那份责任,做好手中的每一份工作,审查好每一起案件,还事实以真相,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树立法治的权威。还被害人以公道,让正义得到伸张,用自己不懈的努力维护法律尊严。
在办理马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时,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发现罗某某应作为共同犯罪一并处理,于是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成功追诉漏犯一名,广河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效震慑了毒品犯罪,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为禁毒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办理康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和被害人家属马某某均系贫困户,康某某在赔付被害人家属三万元后,无力赔偿剩余资金,马某某一家系典型的因案致贫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她及时将案件线索提供给了检察院控申部门,并及时上报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审批。经过州、县两级检察院和广河县委政法委的积极争取、协调,6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到了马某某手中,让他们一家在遭受不幸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办过的案子,不胜枚举,她将一如既往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如一,为光荣而神圣的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讯员 马应祥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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