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公安民警深刻反省、积极开展自查,5月17日,临夏州公安局召开“三个规定”再学习、再解读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汪洪主持,局党委在家班子成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高级警长及警务技术主任,局属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逐项学习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公安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并以现有填报自查报告为例,讲清从宽从严政策,讲透查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纠正认识不到位、自查不主动的错误倾向和问题,引导民警及时主动说明问题,真正刀刃向内化解顽瘴痼疾,清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要局属部门主要负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建设廉洁自律公安队伍的有效抓手,督促抓好落实。三要如实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公安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正确履职,将“碍于情面、不愿不敢报告”的思想误区转化为防微杜渐、“逢问必录”的制度约束,切实把执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重要任务,狠抓查纠整改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责任编辑:韩小月